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带薪年休假天数 · 折算补偿 · 拼假攻略
💡 拼假思路:年假连法定假请最划算——如春节/国庆前后请5-10天年假可凑12-16天超长假期;具体放假安排以当年国务院通知为准,提前和单位确认排班。

带薪年休假法定标准

累计工作年限法定年假不享受当年年假的情形
满1年不满10年5天①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不扣工资;②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,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;③满10年不满20年,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;④满20年以上,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;⑤已享受寒暑假且天数多于年假(教师等)
满10年不满20年10天
满20年及以上15天

折算规则:①新入职(当年首次参加工作或跳槽新单位):(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÷365)×全年应享年假,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;②离职:(当年度已工作日历天数÷365)×全年应享年假-已休天数,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补偿;③国家法定休假日、休息日不计入年假天数。

未休年假工资: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年假的,经员工同意可不安排,对未休天数按日工资的300%支付(含正常工作期间已发的100%工资,即额外再付200%)。日工资=月工资÷21.75天。

常见问题

公司说"年假必须当年休完,跨年作废"合法吗?
不完全合法。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规定: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的,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年假;单位确实不能安排员工休年假的,经员工本人同意,应当对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按日工资300%支付报酬。也就是说,年假原则上当年休,经单位需要可跨年;"作废"的前提是单位已合理安排休假机会而员工因自身原因不休(且需员工书面确认),单位不能单方面规定过期作废。离职时未休年假应折算工资。维权途径:与单位协商→劳动监察投诉(12333)→劳动仲裁(时效1年),保留考勤、休假申请记录、劳动合同。
年假和春节/国庆假期重叠或连休,工资怎么算?
年假和法定节假日、休息日不重叠计算——休年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和周末的,节假日不计入年假天数,相应顺延(相当于年假更"经用")。例如请5天年假夹在国庆7天假前后,实际连休可达12-16天,而年假只扣5天。工资方面:年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;法定节假日加班另付300%且不能用调休抵消;休息日加班付200%或补休。"拼假"是合法规划,建议提前1-2个月申请,避开部门业务高峰,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统筹安排,但不能无故剥夺年假权利。
试用期、实习生、灵活就业者有年假吗?
①试用期员工: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(含不同单位累计)即享年假,试用期不影响年假资格——注意"连续工作满12个月"包括之前单位的工龄,跳槽无缝衔接的当年即可在新单位主张折算年假;②实习生(在校学生实习)不属劳动关系,不适用年假条例;③劳务派遣工由派遣单位保障年假;④非全日制用工(小时工)法律未强制年假;⑤灵活就业/自由职业者没有法定年假,需自行安排休息。工龄证据:社保缴费记录、劳动合同、离职证明、档案。新单位拒绝折算年假可凭这些材料向劳动监察反映。